兒偷拿母親土地權狀設定抵押借款 判刑4年6月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陳男觸犯偽造文書、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記者吳昇儒攝)

2025/09/15 13:51

這款兒子!基隆一名陳姓男子為了借錢,竟於2018年間在母親不知情的情況下,拿媽媽的土地權狀給王姓債主設定,讓她擔任連帶保證人,甚至偽造母親簽名,簽下本票。事後,陳男因付不出借款,土地被拍賣,陳母方知此事,大義滅親對兒子提告。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陳男觸犯偽造文書、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

檢警調查,陳男2018年間,未經授權就取得母親的身分證及土地權狀,還盜取母親印章,簽下借款契約書後,在連帶保證人處,蓋上母親的印章。

同年6月26日持委任書及陳母印章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核發印鑑證明申請書,再將土地權狀及印鑑證明書交付給王姓債主,讓對方設定土地,擔保債權總金額1千萬元。王姓債主再陸續交付陳男649萬9970元萬元。

隔年,陳男再偽造母親身分,開出1500萬元本票,交付給王姓債主,並佯裝陳母為連帶保證人。

事後,因陳男無力還款,王姓債主持還款協議書及本票,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獲准;債主再向法院聲請拍賣陳母土地,而陳母接到法院通知後,方知土地將被拍賣,初步調查後,決定對兒子提出告訴。

法官審理時,陳男坦承有拿母親的土地權狀、身分證及印章向王姓債主借款,但已經獲得母親諒解。

法官認為,陳男雖獲得母親諒解,但並未賠償王姓債主損失,且其行為觸犯偽造文書罪中的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及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4年,應併執行4年6月,不法所得649萬9970元沒收。

資料來源引用:https://is.gd/U0dJ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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