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無息借款」有何眉角? 專家曝:最佳避嫌解法!
2022-06-25 09:05
現今房價不斷高漲,多數人的薪水卻仍停滯不前,能自立買下一間新房子的年輕人實屬不多,多數都需要父母或長輩資助,才能順利買下自己的房子,然而若親戚給予的資助是無償直接給與,恐面臨遭課重稅的麻煩,在無息借款的情況下,會面臨什麼樣的麻煩與眉角?
一名網友於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買房賣房攏滴+》發文,他指出其婆婆提出願意借款給他買房,且不收利息,令他很是心動,可是他不明白是否需要寫借據或做什麼動作才能避免被課重稅的麻煩?此外,若借款超過244萬,婆婆是否會被課贈與稅?對此,他發文詢問網友看法。
貼文曝光後,多數網友向其表明,若給予的金額很大,還是得做好金流紀錄,否則還是會被國稅局課稅,「寫好借貸合約,壓本票,如何還款等...然後去找公證官做借貸公證。至少被國稅局查的時候有憑有據可以反駁」、「二等親之內的金錢借貸必須去法院公證,一般民間借據、借條不能算數!只要資金流向呈現「有借無還」,就可能會被國稅局視為贈與」、「借錢就要寫借據,除非今天是贈與,贈與就是244萬」。
此外,還有內行人提醒法規表明的贈與244萬,是指一個人1年能給與的金額,不管給與幾個對象,金額就是不能超過244萬,「一年只能贈與244萬喔!而且是看給人錢的人,不論幾個對象,加起來不能超過244萬,而不是一個人244萬 ,之前我也一直誤會!大家要注意啊,差很多」、「如果是用贈與,要算好244萬/人,公公跟婆婆各一次,如果是要用借貸,就要有金流,做為佐證,要有實際借款跟還款,避免日後被認定贈與超過額度會追稅」。
文鼎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志驊曾表示,借款買房比較常見的是父母以借款名義,將資金移轉給子女,這種屬於二親等內親屬間的資金往來,如果主張是借貸,應明確交代借款原因及用途、借貸資金的償還期限、利息支付及資金歸還情形,並且保存借貸關係確實的相關憑證,包括公證人作成之公證書、設定抵押文件、利息支付事實等,以供國稅局查核。否則,國稅局仍會認定為贈與,要求補繳贈與稅並處以罰鍰。
此外,還款人的「還款能力」也是需要注意的眉角,即使父母保留借款憑證供查核,但子女如果無支付利息及還款的經濟能力,國稅局查核之後,仍可能認定該筆借款為贈與。換句話說,這樣的資金移轉手法,還是會有被課徵贈與稅的風險。曾有過一個案例,一位台中爸爸幫兒子買了一間房子,總價約3800萬元,自備款約1,800萬元,剩下2千萬為銀行貸款,過後因父親定期存款到期,便直接取了2千萬幫兒子把貸款還清,不過當時兒子才剛研究所畢業,正在服兵役,國稅局認為這與兒子的資力明顯不相當,最終爸爸還是被課了178萬的贈與稅。
針對此議題,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則表示,現在房價高漲,不少人買房都要當「靠爸族」,可能沒有還款的能力,這時就必須靠「贈與」,而善用免稅額度就能合法節稅,父母可運用每人每年的贈與免稅額,如父母可先替小孩付頭期款買房,之後的貸款再運用每年的免稅額度,慢慢替小孩償還,才是最佳解法。
資料來源引用:https://is.gd/aVXAv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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